中华网四川消息: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之际,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曝光8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大竹县全畅麻纺有限公司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2021年9月14日,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大竹县全畅麻纺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总排口安装的流量计探头使用自带电源软线悬挂在一根白色PVC管上,且探头处于靠右侧位置。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人员将探头沿PVC管移动至居中位置,探头移动前后流量监测数据明显增大。
由于该企业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达川区平滩镇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案。2022年3月16日,达州市达川生态环境局对平滩镇卫生院检查时发现,该医院DR射线装置正在使用,但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有效期至2022年3月15日)却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延续手续,且在3月16日当天使用五次放射装置。
该医院其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达川生态环境局对该卫生院处罚款1万元,并没收350元的违法所得。
大竹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大竹县石子镇污水处理厂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进行自行监测案。2021年5月6日开始,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在乡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时,石子镇污水处理厂现场负责人未能提供排污许可及自行监测相关资料。而2021年5月12日虽然该公司提供了排污许可资料,但未能提供该厂的自行监测相关资料。
该污水处理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达斯特家具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在密闭空间作业案。2022年3月1日,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对四川达斯特家具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底漆工序未在密闭空间作业。
该企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8万元的行政处罚。
万源市东鑫商贸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案。2022年4月7日,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在对万源市东鑫商贸有限公司位于白沙镇的砂石厂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堆放在场地内的部分成品砂石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导致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该企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达州市罐子宏华石材加工厂废料堆放场贮存的废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2022年5月13日,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对上亿机电建材广场项目红线内区域石料开采进行检查时发现,达州市罐子宏华石材加工厂废料堆放场贮存的废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该加工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润宇食品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案。2022年3月7日,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时,发现四川省润宇食品有限公司未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且未对排放的污染物开展自行监测。
该企业其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开江县千禧巨力页岩砖厂堆放的页岩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2021年6月17日,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对开江县千禧巨力页岩砖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砖厂堆放的页岩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该企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对该砖厂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来源:达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