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四川消息: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其中达州市达川区庆刚白酒经营部(下称,庆刚白酒)销售的不合格高粱白酒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经查,庆刚白酒分别与2021年2月17日、2021年2月21日购进的散装高粱白酒,被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合格。庆刚白酒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庆刚白酒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00元。达川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庆刚白酒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文/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