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四川消息:近日,达州市开江县普安派出所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在集中隔离期间擅自离开隔离点的行政案件。
4月17日,犯罪嫌疑人聂某某从广东省广州市返回开江,按照疫情相关规定,被运送至普安镇界牌沟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聂某某以在隔离点生活不习惯为由,于4月19日凌晨1时许,翻越隔离点房间窗户,擅自离开隔离点回到家中,后被民警和防疫人员强制带回,继续执行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满后,普安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聂某某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做出拘留7日的处罚。(来源:达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