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四川消息:近日,本土论坛有网友贴称: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前河天然气公司,居民充值天然气,必须按每立方天然气另外加收垃圾处理费0.20元。公司收费人员告诉群众,是帮镇政府代收,希望相关部门核查,是否合适。
网友@沙漠仙人掌,小区交物业费时,每个月多交了4元钱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替环卫处代收的,凭什么又要多缴。@fyfdg网友表示,肯定不合理,燃气公司无权代收,没有政府相关文件,代收不合理,垃圾清,由环卫公司管,费用政府财政支出。
针对网友的质疑,宣汉县南坝镇人民政府昨日回复称:经调查,前河天然气公司代收垃圾处理费情况属实。此次乡镇“两费”征收试点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协调,并于3月22日到南坝镇召开了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和城镇垃圾处理费协调会。
据回复,征收试点工作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宣汉县税务局负责南坝镇前河天然气公司履行代征城镇垃圾处理费义务(征收标准参照宣府办〔2018〕49号文件规定执行)。该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国资服务中心负责南坝镇所辖水厂履行代征城镇污水处理费义务(征收标准参照宣府办〔2019〕53号文件规定执行)。(文/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