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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提取公积金还房贷材料清单
一、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职工身份证、I类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职工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结婚证、职工配偶身份证、I类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除确须本人当面签字确认的业务外,职工无法现场办理提取业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配偶关系须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专管员须提供身份证;其他人须提供身份证、经公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
二、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除第一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仅需第一次提取时提供),按月偿还的还应提供加盖银行印鉴的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前偿还的还应提供加盖银行印鉴的提前还款凭证或还款流水。
(二)按月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使用自有资金按月偿还或提前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仅需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材料。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由职工本人办理。
(三)提前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本息的,除第一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加盖银行印鉴的提前还款凭证或还款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