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自由勋章是哪一年开始的?
独立自由勋章,是1955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主席令,颁布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条例,决定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的有功人员的一种勋章。
独立自由勋章产生背景介绍
独立自由勋章是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抗日战争时期著有功勋人员的一种证章。
1955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主席令,颁布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条例,决定将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分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工农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1]。
朱德等117人第一批被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