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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

四川将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
2022-07-21 13:12:29 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兰楠

四川如何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7月21日,在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张海峰介绍,按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各级医保部门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的基础上,立足实际优化调整医保扶贫综合帮扶政策,探索开展了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监测预警。《实施意见》在各地先期探索的基础上,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

聚焦医疗负担,合理设定监测标准。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人员进行监测,合理设定监测标准,即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主动排查风险,发挥预警“哨卡”作用。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共享,医保部门主动排查识别,将医疗费用负担重、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人员信息及时推送给同级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帮助相关部门及时精准做好困难群众身份识别,起到风险监测的“哨卡”作用。

分类救助保障,协同处置致贫风险。对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直接给予医疗救助;对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重病患者,畅通救助申请渠道。统筹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合力解除返贫致贫风险。

此外,为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享有医疗救助待遇,四川将从以下四方面着力,不断强化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优化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加快推进一体化经办。通过细化完善医疗救助服务事项清单,出台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经办规程,做好救助对象信息共享互认、资助参保、待遇给付等经办服务,推动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服务融合,实现“一体化”经办。

二是实施“一站式”直接结算。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医疗救助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直接结算。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络,实现群众异地就医结算“零跑腿”“免垫付”。

三是优化救助申请审核程序。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全面对接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健全省、市、县、乡、村医保业务经办体系,逐步将医保服务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建强基层医保服务队伍,延伸救助服务网。

四是提高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对救助对象就医行为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引导规范转诊,实施合理诊疗,促进有序就医。同时,经基层首诊转诊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