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四川消息(王亮)近日,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四川省民营办、四川省税务局主办,川商总会、川商企业发展战略研究院承办的四川助企纾困政策专题解读系列活动之税费惠企政策解读在川商总会党建馆举行。此次活动还通过“川商大讲堂”等线上平台进行了同步直播,累计观看量逾120.3万人次。
(活动现场)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申请退税?赡养老人的扣除时间应如何计算?……活动尚未开始,线上平台的企业代表、网友已经按捺不住提问的热情。活动中,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大规模留抵退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的适用主体、基本条件,四川省税务局业务专家还进行了现场解读,并详细解答了参会企业代表、网友提问,活动气氛热烈。
“从近期出台的优惠政策到需要符合享受的条件,再到如何申请享受,税务部门都作了详细解答,对我们中小微民营企业有很大帮助,也缩短了税企之间的距离。”活动结束后,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食品产业部财务高级经理王丽萍仍意犹未尽。
谈到此次活动,川商总会党委副书记、执行秘书长唐俊表示,“今年退税减税红利让民营企业获得感满满。今天省税务局业务专家又为川商总会及广大民营企业送政策,与大家面对面互动交流、答疑解惑,这让企业倍感温暖、收获满满。期望以后继续与省税务局联合常态化举办政策解读活动,让企业及时掌握惠企政策,实现税费红利精准落实。”
据四川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扩围至7个行业、社保费阶段性缓缴、出口退税加快办理等系列助企纾困政策相继落地。接下来,四川税务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快准稳好落实到位,以高效有力的退税减税降费工作成效更好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稳住宏观经济运行大盘。(四川省税务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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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热点问题
1.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答: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评价的,可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自愿申请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自新的评价结果发布后,按照新的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符合申请留抵退税条件。
2.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是否需要对进项税额转出部分进行调整?
答:按照14公告规定,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涉及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为减轻纳税人退税核算负担,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上述计算期间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需扣减。
3.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续到什么时候?
答: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4.本次缓缴的三项社保费具体缓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 31日。对17个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 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5.我公司如果享受“六税两费”优惠,需要提交什么资料,怎么办理呢?希望介绍一下办理流程。
答: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减轻纳税人报送资料负担,《公告》规定,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目前,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税款时,对于经系统自动判断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已经实现了弹窗提示提醒可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的功能,需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点击确认,纳税人申报“六税两费”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另一方面,如果纳税人对于系统的判断(包括纳税人自认其符合条件但系统未作提示、未自动带出减免税费信息以及纳税人自认不符合条件但系统作了错误提示)有异议的,可及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6.财税10号公告是在3月出台,但按规定要向前追溯从1月1日起执行,我公司在2月初已经缴纳的税费款如何处理呢,税务局会不会退,如何要退如何办理呢?
答:由于政策延迟出台,全国各地包括我省都存在较多的因为政策追溯执行而导致的应享受未享受情况。
按照总局3号公告规定,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对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的,系统将在纳税人下次申报时,自动抵减同税费种的应纳税费款。
目前,总局已经在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中增加了“六税两费”退抵税功能,简化了退抵税流程。4月以来,我省已经对于涉及到的81万笔、9.3万户纳税人发起了退税流程,确保应享尽享,将政府的红利及时送到纳税人手中。但是,有极少数纳税人尤其是临时代开发票、外地报验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如二手房交易)等,经税务机关多次联系无果或者前期提供的银行账户存在问题,导致退税短期内无法正常进行或存在风险。
对此,一方面,税务机关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大多方面、多渠道、多方式的联系沟通,确保应退尽退、退稳退准;另一方面,也请存在一季度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联系,便于税务机关为其办理退税事宜。
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时间如何计算?
答:时间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从2022年1月1日起,该政策开始实施。
8.学前教育阶段,具体时间是如何计算?
答:学前教育结算,是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9.赡养老人的扣除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答:为被赡养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