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邵明亮
1月28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获悉,近日水利厅印发了四川省地下水管控指标。
地下水管控指标是在收集分析全省地下水监测系列资料的基础上,紧扣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等要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地下水合理用水需求,确定的县级行政区域规划水平年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水位控制指标以及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监测井密度、灌溉用机井密度等管理要求的指标束。
根据四川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我省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25年、2030年均为16.37亿立方米,其中长江区16.35亿立方米,黄河区0.02亿立方米。同时,四川省地下水管控指标还对21个水资源二级区嵌套地级行政区域和186个县级行政区的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是根据《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和水利部印发的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各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及经济社会合理需求。我省以区域地下水年末平均水位基础,综合考虑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要求,确定了规划水平年地下水位控制指标。
指标有了,如何对地下水位相关指标变动情况进行监测?
本次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确定工作范围为平原区面积较大且有连续监测数据的成都平原,对位于成都平原的19个县级行政区确定浅层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选取 129眼地下水水位监测井作为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固定监测站网。
四川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地下水管控指标的确定,为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供了重要的管理依据,地下水管控指标落实情况也将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