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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成德眉资区域协同立法 德阳在行动

加强成德眉资区域协同立法 德阳在行动
2021-12-10 11:43:46 来源:

12月1日,德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与成都、眉山、资阳四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发布,定于2022年1月1日同一天正式实施。当天,德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决定》解读会,对此进行了详尽解读。

2021年6月2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提出了“要不断深化跨区域共同立法工作,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重要要求,并专门就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开展协同立法作出重要指示。

加强成德眉资区域协同立法 德阳在行动

四市人大常委会在各自市委领导下,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商定采用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出台《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形成更高效力的协作制度机制,编制更加协调的立法规划计划,建立更加完善的立法互动模式,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再上新台阶,助力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注入法治动力。

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协同配合,主动作为、担当担责,尤其在立法层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先行先试,取得了较好成效,形成了系列经验做法,为《决定》的作出提供了实践素材和基本参考。

2020年7月,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在蓉签订《关于建立助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开展协作、坚持共建共享共赢”五个协作原则,商定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等方面,深入开展交流协作,奠定了协同立法的制度基础。

四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研究制定《成德眉资四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联系办法》,已围绕“建立健全协同立法机制”“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立法协作”“出台协同立法《决定》”等达成了共识,推动协同立法工作取得明显实质进展。

在实践基础上,四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牵头推进《决定》起草工作,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帮助下,积极探索创新协同立法的模式和路径,对标学习长三角、京津冀、川云贵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川云贵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决定”的成功经验,系统总结成德眉资在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协同立法试点工作实践,形成了表决通过的《决定》。

《决定》规范内容强调“七大协同”:

一是协同目标原则。确定了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以协同立法为同城化发展注入法治动力的总目标和坚持“科学规划、问题导向、统筹协调、优势互补、标准衔接、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提升协同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协同平台建设。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委会秘书长、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三级联席会议机制,保障协同立法务实管用有效开展。

三是协同重点领域。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协商决定协同立法重点领域,积极作为、主动融合,求同存异、共促发展,扎实推进空间治理体系一体化、现代产业体系一体化、优质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一体化、成德眉资市场一体化、都市圈治理一体化等“五个一体化”建设。

四是协同规划计划。编制立法规划(立法项目库)和立法计划,互相通报情况,征求各方意见,回应彼此关切,优先安排促进同城化发展的立法事项,实现立法规划(立法项目库)和立法计划的深度协调,最大限度发挥四市在立法资源和制度规范方面的协同推进优势。

五是协同项目推进。针对不同类型立法项目,在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审议、修改等环节,“定制化”开展协作和互动;在法规名称、立法目的、主要制度、重点内容、立法体例和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论证,构建有特色、见实效的协同立法互动机制。

六是协同法规实施。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联动开展法规宣传解读,共同营造同城化区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四市群众共享协同立法带来的法治红利;联合开展法规实施评估,组建跨区域评估工作组,促进评估工作更加客观、更加全面,推动法规修改完善和有效实施。

七是协同能力提升。共享立法信息和经验,加强立法队伍交流学习,联合开展立法研究等,以有效的“交流互鉴”促进提升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记者 陈斯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