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四川消息 塑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应用极其广泛,而不规范的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的长效机制的要求,近日,绵阳市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加速“禁限塑令”落地落实。
今年5月,平武县人民检察院第二部走访调查了该县辖区的超市、市场、奶茶店、餐饮店等,对销售使用一次性棉签、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以及向消费者提供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县仍有商家为消费者提供一次性塑料吸管,部分吸管外包装上标明“PP”材质,属于不可降解,检察官立即针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益诉讼调查取证。
2021年6月1日,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令行禁不止”的涉案商家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建议加强对“禁塑令”的宣传力度,建立相关制度规定,加大监管力度。
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共同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守护山青水秀美丽平武作出应有贡献。(文 秦廷婷 杨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