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对外发布本起疫情最新情况。
疫情期间,如何加强市场监管?有感冒、咳嗽的市民购药如何保障?
发布会上,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可表示,疫情期间对药店、零售药店的监管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们在第一时间就下发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医药零售商会、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进店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正确佩戴口罩、配合测体温”等措施。同时,印制、张贴防疫海报等宣贯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二是建立了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机制。印发文件,明确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全市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23个区(市)县局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辖区内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持续进行检查。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累计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检查8221家次,责令整改674家,停业整顿56家。
三是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开展“四类药品”的销售实名登记工作。开发建设退烧药实名登记软件平台,实时登记购买“四类药品”情况。本次疫情发生以来,截至11月11日16时,全市已累计登记 1472683人购买“四类药品”,筛查出体温大于等于37.3℃累计 4074人,均报送排查部门完成处置。
温馨提示:市民要购买感冒药、咳嗽药,进店以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或原件照片。有任何问题可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肖莹佩 雷倢 吴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