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四川消息(王亮、刘文君)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征管举措、提升执法精确度、提供优质便捷税费服务、加强部门协作五方面推出十一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纾困解难、持续健康发展。
《措施》明确,四川省将继续落实部分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及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等相关政策,推动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巩固拓展各项政策落实成效,为企业加快恢复发展提供更大支持。据初步测算,仅小微企业“六税两费”这一优惠政策,惠及的中小微企业将超过百万户次。
来自税务部门的数据显示,2021年四川省共有6万余户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贷款584亿元。《措施》明确,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持续深化“银税互动”,为符合纳税信用“三连A”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属金融服务解决方案;通过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员行动”,多措并举帮助企业纾难解困,让企业获得“真金白银”支持。
不仅有更多实在支持,税务部门还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更多暖心服务。《措施》要求,税务部门将以贯彻落实缓缴政策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为落脚点,积极探索精确执法新路径,全面推行全税费种集成申报、扩大生活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扫码开票”覆盖面等措施,有效提升办税缴费便利性,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四川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杰表示,“此次出台的十一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措施,是四川税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积极举措。接下来,全省税务系统将进一步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研究好、落实好利企便民政策措施,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