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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公开曝光!四川再公布三起涉气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持续公开曝光!四川再公布三起涉气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2021-12-27 15:32:42 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全省空气质量,近期四川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开展了2021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发现了一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12月27日,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这也是该厅近期公布的第5批典型案例。

一、宜宾市和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

12月24日,检查组检查发现,宜宾市和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生产时未开启水幕除漆设备,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喷涂过程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排外环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案件已移交属地调查处理。

二、成都市建工预筑科技有限公司成华分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企业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进行生产

12月23日,检查组检查发现,成都市建工预筑科技有限公司成华分公司在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仍进行生产,现场有罐车正在运输商品混凝土,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公民应当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规定。案件已移交属地调查处理。

三、广安市集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易产生扬尘物料未密闭

12月3日,检查组检查发现,广安市集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料场未密闭,仅采用纱网围挡,且多处破损,未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案件已移交属地调查处理。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