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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联合四川公安发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优秀案例

四川检察联合四川公安发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优秀案例
2022-04-27 09:26:49 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伍力

4月26日,四川在线记者获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布了2021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优秀案例。

据了解,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知识产权类案件193件484人,同比分别上升101%和94.4%。这次发布的四起优秀案例中,有两起涉及商标权、一起涉及著作权、一起涉及商业秘密。

案例一:宜宾翠屏傅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系列案

该案假冒产品涉及茅台、泸州老窖、五粮液、剑南春、洋河、水井坊等多个白酒品牌,涉案总金额达3.12亿余元。2021年1月,宜宾市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对以傅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实施收网,铲除多个制售假酒团伙,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05名。后经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12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该案突出全链条打击,跨省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6个,极大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白酒市场正常经济秩序。

案例二:郑某某、邹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该案涉及假冒“大众”品牌汽车配件,查获产品货值达40余万元。

办案中,成都市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思维,对梳理出的上游犯罪线索要求公安及时移送,目前,外地公安机关已对此线索立案。与此同时,检察机关通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移送”机制,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涉案行政处罚线索及时移送或建议公安机关移送。目前,行政机关对存在购假销假行为但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商家,作出了处罚。

案例三:赵某某、孙某某等4人侵犯著作权案

该案中,被告人孙某某通过淘宝网、微信等向他人购买电子书籍后,通过微信、QQ等向被告人赵某某等不特定人员销售电子书籍2万余册,非法经营额达200万元。其他多名被告人也实施了通过网络违法销售电子书籍的行为。

本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侵权书籍达3万余册,权利人分散,行为人是否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证据收集难度大。在办案过程中,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全面系统梳理证据,准确认定罪名,确保精准指控;及时追诉帮助犯,实现了全面惩治;对被告人建议判处高额罚金获法院采纳,传导知识产权“严保护”导向。同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敦促4名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100万余元。

案例四:吴某某、黄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2012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黄某某利用其担任某公司技术人员的职务之便,违反保密义务,多次私自窃取该公司某产品技术图纸,出售给温州某公司和浙江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某。经查,被告人吴某某为非法获取上述图纸,先后多次向黄某某支付贿赂款共计10.7万元。被告人吴某某利用其购买的技术图纸,生产出相关产品配件进行销售,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87.8万余元。

本案权利人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工业动力设备研制领域具有技术优势。为攻破案涉技术专业性难题,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川渝检察机关协作机制,聘请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27个技术秘点同一性问题进行鉴定,锁定了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同时,检察机关围绕被侵权企业对技术人员等关键性岗位管理缺位等风险,为企业构建以商业秘密保护为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言献策,并结合检察职能为企业提供合规领域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