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四川消息:近日,达州市渠县公安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一名男子无证驾驶,而且还拍摄视频到网上炫耀。
接到举报后,交警部门立即着手调查。通过对已有信息的分析调查,很快就确定视频中开车男子的身份。同时办案民警查明李某正在考驾驶证,并未通过所有的驾考科目,此次驾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至交警大队。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承认自己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上路行驶的违法事实。
据李某称,视频是朋友帮忙拍摄的,然后自己将短视频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当时我只是为了图一时新鲜,向大家炫耀一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不曾想被网友举报了。”
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写下了保证书,表示以后绝不再犯,并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最终,民警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文/图由渠县公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