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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通川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综述

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通川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综述
2021-10-28 14:57:46 来源:

中华网四川报道:近年来,通川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按照“抓法治、促发展、兴通川”这一思路,以法治精神为引领,坚决扛起法治责任,始终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法治保障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基层治理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先进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全国“矛盾不上交”突出集体3个国家级荣誉。

深化依法治区 树立法治“标尺”

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领域各环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1+5”工作格局,制定《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规范权力运行。梳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清单,建立健全汇报机制,明确责任归属。

练就高强依法执政本领。学深悟透践行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把党内法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内容,并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党内法规的行为。结合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原则,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着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开展“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年”活动,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用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团制度,护航全区重大项目建设。

司法体制改革 凸显“民生底色”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配套措施,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科学配置。引入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智慧司法”建设,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大信息联查、失信联惩力度,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从更大维度、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推动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创新举措提升审判质效。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家事巡回法庭,促进家事纠纷源头治理。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审理全市首例涉黑“保护伞”案。围绕“黑财清底”,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1364.44万元。设立金融巡回法庭,实现类案专审,促进辖区经济健康发展。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等机制,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2020年以来,执结案件6015件,执行到位金额7.21亿元。

健全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纠错机制、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加强府院联动,促进政府和法院的工作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打通行政复议快速通道,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2020年以来,依法审结行政案件41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3%,居全省前列。

基层社会治理绘就文明画卷

扎实筑牢基层治理根基。以共治、共建、共享为抓手,全面构建“法治为基础、德治为保障、自治为支撑”的多元共治基层治理新体系,推动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实现基层服务更完善、邻里关系更和谐、社会秩序更规范、乡村风尚更文明的奋斗目标,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在城市社区小区治理工作中推广应用“零缺位、零激化、零盲区、零积案、零上访”五零工作法,成功创建“全省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区”。

打造基层法治服务高地。立足群众高品质法律服务需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采用公共法律服务“345”工作法,有效破解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空心化”难题,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用好“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行业调解员”等诉前调解模式,用活“道交一体化”、微信小程序等调解平台,实现本地解纷资源网络全覆盖,进一步强化联动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乡村、社区联动的调解网格体系,探索“全科网格”模式,整合网格内的综治网格员、市容秩序员、“红袖标”巡逻员、“双报到”党员、网格社工等各类力量,实现多网合一、全网覆盖,发挥最大效益。

确保社会环境平安稳定。采用村(社区)每周一排查、乡镇(办)委半月一排查、区级部门每月一排查、重要敏感节点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等多种方式,对村(社区)、乡镇、区级部门进行定期排查,做好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创新开展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两所一中心”联动试点,联调矛盾纠纷、联管特殊人群、联扫黑恶势力、联创平安示范、联宣普法教育。(文/彭小懿 、向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