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四川消息:近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了《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雅安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说,作为雅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刚性要求和推进绿色发展的内在需求,该法规项目于2020年12月立项,历时10个月制定完成。
据了解,该《条例》是雅安市第五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也是雅安市第一部促进类地方性法规。在立法过程中,雅安市充分考量了作为促进对象的文明行为,属于高于法律约束底线的道德范畴,是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弱化了规范强制类措施,强化了为文明行为,提供了服务保障,突出了鼓励奖励作用等;引导行为主体通过潜移默化、自律自省等方式逐步提高文明素养,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共同推动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
我们在立法之初就融入了“大熊猫文化”和“茶文化”等雅安特色,弘扬其代表的亲和友善、开放包容、坚韧顽强的精神;紧跟新形势下国家对加强文明行为建设的新要求,旗帜鲜明地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节约资源的生活方式;积极主动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求,使防控要求和管理措施法制化和常态化。该负责人表示,该《条例》设置了社会服务代替行政处罚制度,增加了行政处罚的“温度”,融入了“人性化”的和谐包容内容,充分体现了文明行为促进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文/唐世平、王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