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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荣县发布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通告 公安开展联合巡查

自贡荣县发布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通告 公安开展联合巡查
2021-08-20 16:39:05 来源:

中华网四川消息:荣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于2020年10月20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全县所有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的通告公布》(简称“十年禁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荣县公安局与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密切协作,开展联合巡查和执法43次,先后成功侦办“4.15”“5.31”“6.19”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7件,1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自贡荣县发布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通告 公安开展联合巡查

案例一:4月13日,荣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双溪水库赵家湾,有三人用电打鱼。森警大队和旭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挡获两名电鱼的男子,并当场查获黄鳝、泥鳅、河鯧、龙虾2.1公斤。经查,犯罪嫌疑人宋某荣、孙某荣、余某洪带着电瓶、头灯、水桶等作案工具在荣县双溪水库西瓜山、赵家湾等地用电瓶电鱼。4月16日,三人被荣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自贡荣县发布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通告 公安开展联合巡查

案例二:5月31日,荣县公安接匿名报警称荣县大佛寺附近河边有人网鱼。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正在用渔网网鱼的男子挡获,现场查获两副渔网,并对渔网内的鱼称量,共计32条大小不一的鱼,净重0.532千克。6月28日,犯罪嫌疑人童某荣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7月1日晚,荣县公安接匿名报警称长山镇正江村(小地名滩坎山)有人电鱼。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从刘某明、虞某明的随身物品中搜出捕鱼工具电瓶和捕的鱼。8月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明、虞某明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8月15日,邱某镇、罗某平、王某桃、曹某坪、陈某五人从荣县黑林沟村进入东兴镇东川河白杨寺村河段,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当场査获非法捕捞的水产品约1.1公斤。目前,嫌疑人罗某平已被刑事拘留,邱某镇、王某桃、曹某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文/图陈茉莉)